湖南科技学院工会关于组织评选2021年 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的通知
各分工会: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夯实“三全育人”基础,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,表彰和宣传开拓创新、敢于担当、积极奉献的管理育人干部优秀事迹,促进我校干部队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,特组织2021年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组织机构
设立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组长:吴小林
副组长:杨 涛 宋振文 黄 栋 石循忠
组 员:吴春江 黄 文 唐华山 杨 攀 刘 佳
1.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:刘佳;成员:邹永生、唐春艳、吴暑静。
主要职责:候选人资格审查;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;依法监督评选过程;接受投诉并回复。
2.按照参评人员的单位归属,设置推荐单位,由推荐单位分工会主席或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。
主要职责: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;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织推荐候选人;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;按时上报规定的申报材料。
二、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
1.参评对象:全校副处级及以上的在职干部,在本校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至少三年(2018年5月及以前任职),2018年被评为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的不再参评。
2.参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1)思想品德好,工作认真负责,敢于担当,勤政廉政,有较高的管理水平。
(2)管理能力强,对本人分管的工作,有计划和实施措施;能较好地处理上下级、同级之间的关系;能做到令行禁止、行为规范;工作有创新,管理效果显著。
(3)善于调动员工积极性,部门分工明确,分工合作好。
(4)近三年内无违法和违纪行为,年终考核三年中至少有一个“优秀”,其他均为“合格”。
三、评选原则和数量
1.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严格遵守评选程序;基层管理干部优先。
2.2021年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数量控制在参评范围人数的6%以内。
四、评选办法
(一)单位推荐
1.机关分工会九个工会小组各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;
2.14个教学学院、国学研究院各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;
3.图书馆、后勤服务中心各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。
(二)评选程序及要求
1.各单位召开会议推荐候选人,候选人填写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参评表,于6月18日前将候选人荐审批表上报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过期不予受理。
2.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被推荐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不得弄虚作假,暗箱操作,在评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,走群众路线,不得领导一个人说了算。一经发现违规情况,则取消该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,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。
3.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查,在参考组织部门对候选人近三年年终考核情况的基础上,兼顾各类干部优秀代表,评选出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人选。
4.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当选人公示7天,若无异议,由学校授予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附件:
1.“湖南科技学院管理育人好干部”参评表
2.“湖南科技学院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标准
湖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1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