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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科技学院工会关于组织评选2021年 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的通知


各分工会:

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夯实“三全育人”基础,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,表彰和宣传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积极奉献的管理育人干部优秀事迹,促进我校干部队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,特组织2021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活动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设立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
组长吴小林

组长:杨   宋振文 石循忠

 员:吴春江    唐华山  

1.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:刘佳;成员:邹永生唐春艳、吴暑静。

主要职责:候选人资格审查;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;依法监督评选过程;接受投诉并回复。

2.按照参评人员的单位归属,设置推荐单位,由推荐单位分工会主席或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。

主要职责: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;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织推荐候选人;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;按时上报规定的申报材料。

二、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

1.参评对象:全校副处级及以上的在职干部,在本校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至少三年(20185月及以前任职),2018年被评为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的不再参评。

2.参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
1)思想品德好,工作认真负责,敢于担当,勤政廉政,有较高的管理水平。

2)管理能力强,对本人分管的工作,有计划和实施措施;能较好地处理上下级、同级之间的关系;能做到令行禁止、行为规范;工作有创新,管理效果显著。

3)善于调动员工积极性,部门分工明确,分工合作好。

4)近三年内无违法和违纪行为,年终考核三年中至少有一个“优秀”,其他均为“合格”。

三、评选原则和数量

1.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严格遵守评选程序;基层管理干部优先。

2.2021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数量控制在参评范围人数的6%以内

、评选办法

(一)单位推荐

1.机关分工会九个工会小组各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;

214个教学学院、国学研究院各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;

3图书馆、后勤服务中心各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

(二)评选程序及要求

1.各单位召开会议推荐候选人,候选人填写“管理育人好干部参评618日前将候选人荐审批表上报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过期不予受理。

2.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被推荐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不得弄虚作假,暗箱操作,在评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,走群众路线,不得领导一个人说了算。一经发现违规情况,则取消该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,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。

3.“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查,在参考组织部门对候选人近三年年终考核情况的基础上,兼顾各类干部优秀代表,评选出管理育人好干部人选。

4.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管理育人好干部”当选人公示7天若无异议,由学校授予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附件:

1.“湖南科技学院管理育人好干部”参评表

2.“湖南科技学院管理育人好干部”评选标准

湖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67


| 发布时间:2021-06-07     来源: 工会网      查看次数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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