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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


各分工会(部门):
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工会联合制定下发的《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》、《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》以及《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考评细则(试行)》的要求,为贯彻落实《湖南科技学院关于<校务公开工作规范(试行)的实施细则>》,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,强化民主监督,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,全面推动职能公开、依据公开、程序公开、收支公开、结果公开、监督公开,全面促进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,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拟组织2019年度校务公开工作年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单位

1.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(30个)

党政办公室(档案馆)、党委组织部(党校)、党委宣传部(党委统战部)、纪委(监察处)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(武装部)、科技处(服务地方办公室)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处、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计划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保卫处(综治办)、审计处、基建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离退休工作处、机关党委、工会、团委、校友总会办公室(校友办)、教师教育学院(教师发展中心)、实验实训中心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、信息与网络中心(信息化办公室)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图书馆、后勤服务总公司(后勤处)、采购中心(招投标中心)、学报编辑部(国学院)。

2.教学学院(13个)

经济与管理学院、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体育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传媒学院、理学院、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、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、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、音乐与舞蹈学院、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、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

二、检查内容及标准

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参照《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》(2019年)执行,检查的重点为: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师生普遍关注的事项;检查标准参照《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》。

三、检查时间及安排

本次校务公开检查,包括三个阶段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1.自查自评阶段(5.29—6.14)。各分工会按照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,对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。采取有力措施,及时纠正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,并写出自评报告。

2.学校检查评估阶段(6.15—6.24)。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由工会、监察及分工会代表参加的检查小组,依据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对各部门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定,并写出评价意见。

3.总结评比阶段(6.25—6.30)。对评估组的检查和问卷调查情况进行汇总,其结果将作为部门年度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,并评选出若干个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,学校授予“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
四、检查方式及过程

1.听取分工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汇报;

2.查看各相关文档资料,看公开事项是否全面、及时,形式是否得当;

3.组织相关教职工问卷调查;

4.按照评估标准逐项给定分值,汇总后得出总分。

五、几项具体要求

各分工会、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。分工会主席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,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,并安排专人负责校务公开检查事项。具体要求有:

1.按照《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》(2019年)规定的范围和内容,整理、汇总本分工会(单位)校务公开原始材料(以年度为限,仅限于在2019年公开的事项,以时间顺序整理汇总,并保存好电子材料)。

2.按照一事一表的要求填写“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”;并按时间顺序填写校务公开汇总表。

3.写出2019年度本分工会(部门)的自评报告或总结。

4.公开事项的所有文档资料(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)由各单位校务公开办公室装订并妥善保存备查。

5.学校检查组收集被检查单位校务公开资料包括:

①分工会(部门)的校务公开总结或自评报告;

②分工会(部门)的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;

③分工会(部门)的校务公开项目汇总表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5月28日

附件:

  1.湖南科技学院2019年度校务公开目录

  2.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

  3.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

  4.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项目汇总表;

  5.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问卷调查表


| 发布时间:2020-05-28     来源: 工会网      查看次数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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