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5-24 15:05:50 星期四
新闻动态
+通知公告
+新闻速递
+教职工风采
+基层工作
+校务公开
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:首页/新闻动态/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


各分工会(部门):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工会联合制定下发的《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》、《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》的要求以及《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考评细则(试行)》,为贯彻落实《湖南科技学院关于<校务公开工作规范(试行)的实施细则>》,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,强化民主监督,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,促进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,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拟组织2016年度校务公开工作大检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单位
1.机关与教辅单位(27个)
机关一(10个):党政办、组织部(党校)、宣传统战部、纪委(监察处)、发展规划处与学科建设处、人事处、工会、校友总会、离退休工作处、档案馆。
机关二(8个):教务处、科技处、教学质量监督处、实验实训中心、信息化办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国际交流处、学报编辑部(国学院)。
机关三(3个):学工部(团委)、保卫处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。
机关四(6个):后勤服务总公司(后勤处)、计财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审计处、基建处、采购中心。
2.教学学院、图书馆(13个)
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、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、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、传媒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理学院、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音乐与舞蹈学院、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、体育学院、图书馆。
二、检查内容及标准
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参照《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》(2016年)执行,检查的重点为: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师生普遍关注的事项;检查标准参照《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》。
三、检查时间及安排
本次校务公开检查,包括三个阶段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1.自查自评阶段(5.10—5.20)。各分工会按照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,对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。采取有力措施,及时纠正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,并写出自评报告。
2.学校检查评估阶段(5.20—5.30)。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由工会、纪委及分工会代表参加的检查小组,依据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对各部门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定,并写出评价意见。
3.总结评比阶段(6月)。对评估组的检查和问卷调查情况进行汇总,其结果将作为部门年度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,并评选出若干个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,学校授予“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四、检查方式及过程
1.听取分工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汇报;
2.查看各相关文档资料,看公开事项是否全面、及时,形式是否得当;
3.组织相关教职工问卷调查;
4.按照评估标准逐项给定分值,汇总后得出总分。
五、几项具体要求
各分工会、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。分工会主席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,并安排专人负责校务公开检查事项。具体要求有:
1.按照《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》(2016年)规定的范围和内容,整理、汇总本系部(单位)校务公开原始材料(以年度为限,仅限于在2016年公开的事项,以时间顺序整理汇总,并保存好电子材料)。
2.按照一事一表的要求填写“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”;并按时间顺序填写校务公开汇总表。
3.写出2016年度本分工会(部门)的自评报告或总结。
4.对本分工会(部门)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5.公开事项的所有文档资料(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)由各单位校务公开办公室装订并妥善保存备查。在《校务公开目录》中,带“▲”标记的事项的文档资料交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(工会)。
6.学校检查组收集被检查单位校务公开资料包括:
①该分工会(部门)的校务公开总结或自评报告;
②该分工会(部门)的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;
③该分工会(部门)的校务公开项目汇总表;
④该分工会(部门)的校务公开原始资料(仅限于带“▲”标记的)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4月28日
 
 
 
附件:
    1.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度校务公开目录
    3.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
    4.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项目汇总表;
    5.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问卷调查表

| 发布时间:2017-04-28     来源: 湖南科技学院公会      查看次数:21910
地址: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/425199  电话:0746-6381289    
© 2005-2020 湖南科技学院工会